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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5月5日讯(记者 顾凡)日前,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经检验“pH值”项目不符合规定,被罚没约663万元。

通报显示,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规,没收上述企业不合格药品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174720支(其中尚未销售160590支,召回14130支);没收违法所得2406430.5元;处货值金额1.05倍罚款:4019095.8元×1.05=4220050.59元。(罚没款合计:6626481.09元)。

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取消)部分药品交易资格的通知》,宣布8个药品在内蒙古交易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其中包括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药品编码:168156)。取消的原因是根据2022年6月-7月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各省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资料显示,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6日,法定代表人彭勋德。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原江苏恒顺中奇药业有限公司)是由宁波大红鹰药业集团和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两大股东及经营者和部分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兴建的,涉及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保健品开发及生物药品等领域的制药高新技术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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