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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的韩惠(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自己将要购买一个新楼盘的商品房,开发商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在买卖商品房中约定商品房回购条款。韩惠想知道,这样的约定是否合法?

解答:

对于韩惠提出的问题,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夏广域律师表示,一般而言,回购合同是指对已售出的商品房通过再交易重新回归出卖人。如果各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此种回购合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类约定则属于有效条款。

据夏广域律师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回购条款就是约定解除权。典型的操作模式大致为,相关各方在商品房按揭合同中约定,若购房人到期未及时清偿银行按揭贷款,银行有权对按揭的商品房进行处置以清偿债务。此时,由开发商将商品房回购,然后代替购房人清偿银行贷款,开发商与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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