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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朝十国三国,东方 晋十六国时期,与南北朝相比,在割据政权形式上有显着特点:

1. 五朝中原王朝的正朔地位。

2. 十国与中原王朝政治关系的区别。

3. “保护环境,造福人民”是南方割据政权内外政策的主旨。 这些割据政权的形态特征对国家统一进程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中原王朝的正朔地位决定了统一大业必须由中原王朝完成

其次,十国与中原王朝的政治关系差异和南方割据的“保疆”政策 “休民”使南方各种割据势力形成制衡格局,避免了南方率先统一和南北朝再次对峙,加速了统一进程。 /p>

五朝十国的政治制度,大体上还是沿用唐朝的制度,但每个朝代都有很多变化,经常废除官职,制度相对比较 混乱的。 朝廷设三省六司主管行政,三司主管财政,枢密院主管军事。 由于五朝十国战乱不断,枢密院的权力往往大于三省,所以丞相和枢密院常率领使节。

五朝十国,名臣多为“使”。 有很多种。 十国虽然有一部分隶属于五朝,但在制度上仍然是独立的国家,政治格局与五朝相当。 由于五朝十国大都从节度使起家,支持他们的幕僚往往担任新朝廷的职务,而前朝的元老则被授予三司、三皇子、太守等虚位。 省级官员。 士兵立功时,为了拉拢他们,还赏赐官衔。 这些条件成为宋朝众多冗官的来源。

五朝十国时期,封号“使”的官员很多。 其中,五朝变动较多,官职不常废除。 主要有三省六司主管行政,三司主管财政,枢密院主管军事。 这一制度为宋代所继承。 十国虽臣服于五朝,但其政治格局与五朝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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