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证券法》
《公司章程》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或安排。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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