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