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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小优(化名)参与了广东省云浮市云浮中学的线下招聘会,面试顺利,与云浮中学签署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但今年4月,云浮中学工作人员联系到小优,称其因本硕专业不一致,未通过市教育局审核,此前签署的三方协议也无效。

小优认为,校方在招聘过程中并未提到要求本硕专业一致,属于故意违约,导致其错过其他就业机会,校方应该承担责任,弥补其损失。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有很多资料审核、政策都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地方是不清晰、看不到的。”他还补充道,相关领导对此事很重视,也已经将此事上报,目前还在开会商量解决方案。

又是一次迷之操作,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其竟然出现在了一家事业单位的招聘上。不仅如此,这位应届生按照招聘要求投了简历,参与了招聘会和线下面试,还签了三方协议,整个过程畅通无阻。然而等了一个月,等来的不是最终录用的通知,却是没通过审核的通知,理由竟然是“本硕专业不一致”。这个理由,怎么看,都很牵强、蹩脚。

不禁令人疑惑,如果这一项真的是硬杠杠,那招聘单位早干什么去了?把“本硕专业一致”六个字写进招聘要求里,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除此之外,筛选简历、招聘会和面试审核时,招聘单位都可以提出异议,把这位应届生拒之门外,可事实是也没有。这难道不是在戏耍这位应届生?凭什么要让这位应届生,为招聘单位“无法面面俱到”而造成的错误买单?

细品这家招聘单位拒绝应届生的节点以及具体理由,很难不让人产生这样的怀疑和追问:这背后会不会有什么猫腻?有没有可能是萝卜招聘,这个岗位最终临时被其他人给顶掉了?至于“本硕专业不一致”的说法,只是一个挡箭牌而已。这应是此事后续调查的重点。

但无论怎么样,既然签了三方协议,招聘单位又单方面撤销了三方协议,那就构成违约。后果和代价,不是一句“很遗憾”就能消解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依据协议内容,依法支付违约金,并给当事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等。

尊重人才、敬畏人才,给人才提供一个更开放公平的环境,方能筑巢引凤,为社会发展积累勃勃生机。这份“尊重”与“敬畏”,要体现在对待人才的每一个环节上。其中,奉行公开透明、规则至上的招聘过程,是“筑巢”的最基本门槛和要求。

如果相关地区和招聘单位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且出各种幺蛾子给人才添堵,说法和规则变来变去,那让人才如何安心“被引进”。如此引进人才,谈何诚意?损害的也是招聘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即使人才真的引进来,就这种作风,恐怕也很难真正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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