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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休产假或计生手术假,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发放,两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申请生育津贴为由减少或剥夺妇女依法产假的权利,更不能按生育津贴纳入计算天数或发放金额,来确定妇女产假天数。
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未就业配偶待遇很多不如户籍地居民医疗保险,能参加户籍地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尽早参加。
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未就业,且未参加并享受其他医保待遇。如参保男职工与未就业配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也可凭承诺办理。
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照居民医保生育待遇执行,且广州产检与分娩的,应在产检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前办理产前检查医疗机构选定业务,办理完成后,携带参保人身份证与孕产妇身份证等就医凭证,可在医疗机构直接记账医疗费用,不能直接记账的,请与医疗机构所属分中心联系处理。
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的需在就医前办理生育异地备案,并自费结清生育费用后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支付,如未及时办理的,相关待遇将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