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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批先建、超能力生产等问题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处罚!7月26日,又因3项违法事实,被榆林市能源局行政处罚!

近日,榆林市能源局对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陕(榆林)煤安罚〔2023〕105020号),因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合并罚款6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榆林)煤安罚〔2023〕105020号)显示,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西一盘区2-2煤掘进工作面未设置测风牌板;

2.15219辅运顺槽14联巷自动隔爆装置压力表损坏;16联巷自动隔爆装置推杆未连接到主体,两组隔爆失效;

3.2023年6月25日,对15218综采工作面停机检修期间,控制采煤机的组合开关隔离开关未断开。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生产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煤

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榆林市能源局分别给予警告,并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处二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警告。

据企查查显示,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为90891.0394万元,注地址位于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红柳林村,法定代表人为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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